香島盃科技比賽2012


活動目的:   
1. 向小學生推廣科技知識
2. 鼓勵小學生發揮創意及培養共通能力
3. 透過「動手做」體會科技原理

比賽項目:
1. 單馬達步行機械人:短跑、拔河、外型設計比賽
2. 科技習作比賽

工作坊:2012年3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10:00
參賽學校將獲四足步行機械人套件乙份

比賽日期: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上午10:00

比賽地點:香島中學 (九龍塘桃源街33號)

比賽隊伍: 
1. 全港小學生均可參加,每隊最多四人
2. 最終參賽隊伍由大會決定

比賽奬項: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異獎 (各設多名)

查詢電話: 27790182 (羅小姐) / 29949694 (楊先生)

 

一般規則

1.單馬達機械人組別的機械只可使用一套馬達齒輪箱。

2.裁判有權對不守規則或不服裁判的學生、指導老師或領隊老師發出警告或取消其比賽資格。

3.機械人的重量,即置於機體內所有物品的總重量(包括電池)。

4.參賽機械人需符合大會於各項目所指定之尺寸、重量及特定限制。

5.參賽者須自備電池。

6.大會有權使用所有參賽作品作推廣及宣傳之用。

7.大會有權修改各項比賽規則。


短跑比賽

1.機械人只可以單馬達運作及以步行方式移動。

2.機械人長度不能超越300 mm,闊度不能超過150 mm,高度不能超過180 mm(長、闊、高尺寸不能互換) ,總重量不能超越500 g(包括電池)。

3.跑道2000 mm 長,起跑區長400 mm。

4.賽道上最少有3 條跑道,每條跑道闊150 mm。

5.計時器置於賽道板末端。

6.比賽以最短時間完成指定距離來決定勝負。


拔河比賽

1.機械人只可以單馬達運作及以步行方式移動。

2.機械人長度不能超越300 mm,闊度不能超過150 mm,高度不能超過180 mm(長、闊、高尺寸不能互換) ,總重量不能超越500 g(包括電池)。

3.拔河採用長150 mm 的電線扣為連繫兩台機械之物件。

4.機械人身體末端中央離地60 mm – 100 mm 處須裝置一個M3 x 15 mm 的螺絲,以便套上拔河之電線扣。螺絲需外露於競賽機體及造型之外約2 cm,並使拔河線可直接裝卸。

5.機械人每隻腳掌面積不能超過25 mm x 50 mm,步行時每隻腳板均會離開地面。機械人不應有任何部分永久接觸地面。

6.機械人接觸地面的部分不應有高度黏性(以黏不起一張80 g A4 列印紙超過3 秒為準)。

7.拔河賽道板長1000 mm ×闊180 mm × 高180 mm,於中線前後各有65 mm 闊之標記。

8.比賽以一場分出勝負,比賽由裁判示意開始,當機械人將對方拉出每邊65 mm 的比賽範圍之外便告勝出。

9.比賽限時為1 分鐘,若在時限內仍未能分出勝負,則以重量較輕者為勝。

10.比賽開始時若機械人不能啟動或中途停止活動,機械人就當作敗論。


外型設計比賽

1.機械人連背景裝飾不得大於 425 mm x 300 mm x 230 mm (長、闊、高的尺寸可以互換)。

2.機械人須完成基本步行動作。

3.比賽日不設現場講解或說明環節,參賽同學可附交一張A4尺寸之作品簡介,介紹創作意念及特色,但說明內容不可含有任何與學校或作者姓名有關的文字及圖像。違規者可被取消比賽資格。

造型/動感運用

創意

製作技巧

材料

25%

30%

25%

20%


科技習作比賽

1.主題不限, 但必須正面, 不能宣揚暴力、色情、濫藥等。

2.每校最多可參加三組,每組一件習作作品。

3.參賽學校須安排老師在比賽當日帶領學生準時到場參賽。

4.參賽學校須負責佈置,並由學生向評判簡介作品。

5.評審結果最終由主辦機構決定。

評審準則 : 評判將依據創意、科技的應用、外觀、製作技巧、展示能力準則而評分。

創意

科技應用

外觀

製作技巧

展示能力

20%

30%

20%

20%

10%


請按以下連接分下載報名表格及比賽規則

一般規則

<!--[if !supportLists]-->1. <!--[endif]-->單馬達機械人組別的機械只可使用一套馬達齒輪箱。

<!--[if !supportLists]-->2. <!--[endif]-->裁判有權對不守規則或不服裁判的學生、指導老師或領隊老師發出警告或取消其比賽資格。

<!--[if !supportLists]-->3. <!--[endif]-->機械人的重量,即置於機體內所有物品的總重量(包括電池)

<!--[if !supportLists]-->4. <!--[endif]-->參賽機械人需符合大會於各項目所指定之尺寸、重量及特定限制。

<!--[if !supportLists]-->5. <!--[endif]-->參賽者須自備電池。

<!--[if !supportLists]-->6. <!--[endif]-->大會有權使用所有參賽作品作推廣及宣傳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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